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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深坪)应急罚〔2025〕21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 2025年6月10日16时20分许,坪山区马峦街道深圳自然博物馆项目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78.8万元,为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经调查,深圳市贵庭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存在两项违法行为:1.在生产环节对非标静压箱存在的安全风险辨识不到位;2.未有效排查生产过程中的质量隐患,导致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缺陷。该单位的行为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对事故的发生负主要责任。
处罚依据: 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并结合《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裁量细则序号“95”裁量阶次第B档的规定。
处罚结果: 对深圳市贵庭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作出处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深圳市贵庭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91421221MA487P9210
法人代表姓名: 何小东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0-16
处罚机关: 深圳市坪山区应急管理局
地方编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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