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坪山信用网!   2025年07月15日  星期二 乙巳年六月廿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2025】深坪坪山综行罚决字第0044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 2025年07月08日11时00分,深圳市坪山区海港果园在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东纵路368-3号有门店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经营不规范的行为。当事人现场拒绝整改,属于拒不改正的情形。我队执法人员于2025年04月24日10时00分就曾因超门线经营向当事人制发过书面《责令改正通知书》,当事人超门线经营的违法行为并非首次被发现。
处罚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违反前款规定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经营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没收违法摆卖、经营的物品和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行政相对人名称: 深圳市坪山区海港果园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92440300MA5ER3LLXQ 412824*****1037
法人代表姓名: 栗海岗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7-11
处罚机关: 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办事处
地方编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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