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坪山信用网!   2026年08月20日  星期四 丙午年七月初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深坪住建罚决字〔2026〕第47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 2026年5月12日,我局两名执法人员到现场检查,发现坪山区兰竹西路16号项目装修工程存在事故隐患。具体问题一是1号楼梯屋抹灰装饰作业架搭设不规范,无上下通道;二是抽查2号楼二层一处临时用电设施违规使用220v两脚接头,开关箱设置不规范且无巡检记录。施工单位存在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于2026年5月20日受理立案,5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召集相关责任人员开展调查询问,完善了调查笔录,收集了相关证据,相关责任人员承认存在上述违法行为,确认了该工程存在以上违法行为的事实。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处罚结果: 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行政相对人名称: 深圳市鑫瑞达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91440300662672244B
法人代表姓名: 潘磊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8-18
处罚机关: 深圳市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地方编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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