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坪山信用网!   2025年06月16日  星期一 乙巳年五月廿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2025】深坪坪山综行罚决字第0031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 2025年06月11日10时30分深圳市坪山区胜记农家菜馆在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六联社区金碧路96号101号“紫金农家菜馆”店铺有从门店向公共场所清扫污水的行为。经调查,案涉门店外挂广告牌为紫金农家菜馆,其实际营业执照登记信息为深圳市坪山区胜记农家菜馆。
处罚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款:违反第一款规定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清理,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违反第三款规定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清理,处一千元罚款。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行政相对人名称: 深圳市坪山区胜记农家菜馆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92440300MA5G9L3M66 441621*****2712
法人代表姓名: 严传胜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6-12
处罚机关: 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办事处
地方编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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