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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2024】深坪坑梓综行不罚决字第0049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1: 其他-不予处罚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 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于2006年在坪山区坑梓街道坑梓社区坪山大道6110号擅自改变林地(图斑编号为5124;地类为其他林地;地籍号为440310002003000100410)用途,该图斑涉及占用林地区域为0.0280公顷,即面积为280平方米。另查,你单位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并主动按《广东省被毁林地恢复植被、补种树木标准》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且经验收符合标准。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结果: 其他行政处罚:不予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91440300717850563J
法人代表姓名: 郝云峰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1-10
处罚机关: 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办事处
地方编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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