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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深坪)应急罚〔2026〕33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 2026年6月12日,深圳市坪山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深圳同辉工艺礼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1台安全设备的安装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违法行为,具体表现为:一楼打磨车间一台打磨湿式除尘一体机未安装液位监测报警连锁装置,不符合《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第8.4.10条的要求。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和《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应急〔2024〕90号)》裁量细则号“38”裁量阶次第A档的规定,对该单位作出人民币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结果: 深圳同辉工艺礼品有限公司存在1台安全设备的安装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和《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应急〔2024〕90号)》裁量细则号“38”裁量阶次第A档的规定,对该单位作出人民币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深圳同辉工艺礼品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91440300MA5DAPD62U
法人代表姓名: 艾火印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7-03
处罚机关: 深圳市坪山区应急管理局
地方编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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