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坪山信用网!   2026年03月19日  星期四 丙午年二月初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深坪住建罚决字〔2026〕第3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 2025年12月16日上午,我局两名执法人员到现场检查,发现信立泰创新生物药研发及产业化重大项目-3号厂房主体工程存在施工现场外架搭设不规范,3层作业面与外架间水平防护措施不到位的情况。责任单位存在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针对该问题,我局向该项目施工单位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深坪住建责改字〔2026〕第3号)。我局行政执法人员于2026年1月4日下午召集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笔录。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记录、影像资料、调查询问笔录等证据为证。我局于2026年1月4日受理立案。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911300001043234377 360111*****0074
法人代表姓名: 王晓亮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3-18
处罚机关: 深圳市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地方编码:
备注

粤ICP备19086692号 粤公网安备 44031002000275号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333号区政府大楼

Copyright © 2019 Pingshan District Political and Legal Affairs Committee.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