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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2026】深坪坪山综行罚决字第0008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 2026年02月26日10时15分,摩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和平社区坪山公园附近有未及时清理占用禁止停放区域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行为。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联系当事人及时清理停放在此处不符合规定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2026年02月26日16时15分,此处的3辆“美团”品牌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编号:8645597546、8646959937、8645241957)仍停放在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和平社区坪山公园附近的绿地上,当事人未及时清理。
处罚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第六条: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因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的,或者停放不符合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经营者应当及时进行清理。未及时清理的,由下列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清理,并按照未及时清理车辆每辆二百元的标准处以罚款:(二)停放在非机动车道、人行天桥、人行隧道、公共绿地、路侧带和其他城市公共场所的,由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清理;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肆佰元整。
行政相对人名称: 摩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91120116MA05T7U42D 330106*****0014
法人代表姓名: 孙可青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3-03
处罚机关: 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办事处
地方编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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