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深坪住建罚决字〔2025〕第32号 |
处罚名称: | 无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处罚类别2: | 无 |
处罚事由: | 2025年2月26日,我局收到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来文《深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1月全市扬尘防治监测和抽查情况的通报》。通报显示坪山区晟悦家园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项目为全市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十大典型工地之一。2025年3月3日,我局两名执法人员前往晟悦家园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项目现场进行核查,核查确认该项目存在主要车行道冲洗保洁不到位、施工车辆行驶时产生扬尘、工地内部分裸土防尘网覆盖不足等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对该项目施工单位四川天府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深坪住建责改〔2025〕第32号)。我局于2025年3月17日受理立案。我局行政执法人员于2025 年 4月 15 日下午召集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笔录,确认了该工程存在以上违法行为的事实。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一)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密闭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 |
处罚结果: | 对四川天府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处罚: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四川天府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915101086331394089 | 无 | 无 | 无 | 无 | |
法人代表姓名: | 方彦杰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6-13 |
处罚机关: | 深圳市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
地方编码: | 无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