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坪山信用网!   2025年12月16日  星期二 乙巳年十月廿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深坪住建罚决字〔2025〕第63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 2025年8月21日,我局两名执法人员到现场检查,发现瑞云府主体工程现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存在事故隐患。具体问题为2D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部分走道板内侧钢丝绳缺失,部分螺杆露丝不足,个别附墙二次防坠器未设置到位,部分导轨歪斜,材料未清理。施工单位存在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向广东领创模架科技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深坪住建责改字〔2025〕第63号)。我局行政执法人员于2025年9月11日召集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笔录,收集了相关证据,确认了该工程存在以上违法行为的事实。我局于2025年9月3日受理立案。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处罚结果: 鉴于广东领创模架科技有限公司违法行为不涉及重大事故隐患,且隐患问题已完成整改,属于“从轻”档次,对广东领创模架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如下行政处罚: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领创模架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91440784MA529WC35N
法人代表姓名: 刘英武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1-28
处罚机关: 深圳市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地方编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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