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坪山信用网!   2025年10月15日  星期三 乙巳年八月廿四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深坪)应急罚〔2025〕20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 2025年7月24日,深圳市坪山区应急管理局(坪山街道)在对深圳市盛嘉鑫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行为,具体表现为:在检查该单位资料时,未见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相关材料,经询问该单位现场负责人,确认该单位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经核查,该单位为非高危生产经营单位。 已于2025年7月24日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2025年8月22日经复查,该单位已按期整改完毕,不存在逾期未整改的情形。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五项以及《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裁量细则序号“45”裁量阶次第A档的规定
处罚结果: 决定对该单位作出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深圳市盛嘉鑫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91440300359914343W
法人代表姓名: 马小兰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9-26
处罚机关: 深圳市坪山区应急管理局
地方编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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