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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2025]深坪石井综行罚决字第0002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 深圳市正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所属粤B76292D重型自卸货车于2025年03月04日16时10分在深圳市坪山区石井街道石井社区东纵路2-1号旁运输过程中存在车辆运载泥土在城市道路上行驶沿途泄漏、散落污染路面的行为,经现场检查测量,污染城市道路路面面积为0.55平方米(长为1.1米,宽为0.5米)。
处罚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款 违反第一款规定,污染城市道路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清理,按照污染面积处每平方米二百元罚款;未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 本条例以面积为单位进行处罚,不足一平方米的按照一平方米计算,超出一平方米的按照实际面积计算。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200元整
行政相对人名称: 深圳市正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91440300MA5HWAPF5Y 430923*****2038
法人代表姓名: 谭博宇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3-11
处罚机关: 深圳市坪山区石井街道办事处
地方编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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