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坪山信用网!   2024年05月02日  星期四 甲辰年三月廿四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深城许字〔2024〕第GGPS20240014号
项目名称:
审批类别: 核准
许可内容: 许可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深圳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九条及《深圳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指引》第五条第三款第二项第一目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行政许可。一、深圳市好天地酒楼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于2024年04月02日提出的在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坪环社区乐安居大酒店(酒店部分)中山大道3002号乐安居裙楼北侧302设置楼宇标识一块,内容为:“标识+好天地酒楼”,规格为:长13米*宽2.6米*厚0.01米。具体设置位置、样式以加盖我局公章的设施样件为准。二、有效期自2024年04月18日至2027年04月17日。设置期届满后,设置人申请续延期限的,应当于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城管部门提出申请。不申请续延期限的,应当自行拆除广告设施。要求事项:一、设置人设置广告应符合《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和《深圳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二、本决定书须与加盖我局公章的户外广告设施样件同时使用。
行政相对人名称: 深圳市好天地酒楼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914403005990842549
法人代表姓名: 马红英
许可决定日期: 2024-04-18
许可有效期: 2027/4/17 0:00:00
许可机关: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方编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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